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魯迅也會逃稅? 月收入過萬卻從未納稅 打印頁面

人體穴位網(wǎng) m.eeocool.cn    2022-10-09 10:09:28  

  從1912年到1936年,魯迅月收入很高,但幾乎沒有繳納過個稅

  學者陳明遠曾給魯迅的收入狀況,算過這樣一筆帳:魯迅前期(1912-1926)在北京教育界任公務員,14年的總收入,相當于2009年的328萬元人民幣;月收入,相當于2009年的2萬元人民幣。中期(1926-1927)在廈門、廣州做大學教授,年收入相當于2009年的35萬元人民幣,月收入相當于2009年的3萬元人民幣。后期(1927-1936)在上海做自由撰稿人,9年總收入相當于2009年的452萬元,月收入相當于2009年的4萬元。

  不管是擺在今天,還是放在當年,魯迅無疑都屬于高收入人群。以豬肉購買力為標準,1916年1月份,魯迅的薪俸300銀圓,在當時可以買到1346千克豬肉——2015年8月份全國豬肉均價約為28元/千克,也就是說,在2015年的8月,只有月收入達到3.7萬者,才能與1916年1月份的魯迅購買力相當。

  那么,問題來了:魯迅的收入這么高,在當時,他每個月要繳納多少“個稅”呢?

  答案是:魯迅幾乎不納個稅。魯迅1912年“參加工作”,1914年,北京政府效仿日本,頒布了一份《所得稅條例》,擬對個人的薪資、放款存款利息等開征所得稅。但因種種阻力,這一條例長期被束之高閣,唯1921年曾以先行征收官吏俸給的形式,勉強實施過一次, 結(jié)果僅征得10310.67元,成為笑談,旋即中止。此次短暫征收采取官俸先扣再發(fā)的方式,魯迅身為教育部公務員,自然避不過。但此后直至去世,魯迅都沒有再繳納過個稅——從1922年到1936年,北洋及國民政府雖然一直都想要征收個稅,但毫無進展,唯從1928年起,國民政府開始對各級政府機關(guān)公務員和國民黨黨部工作人員征收“所得捐”;但魯迅沒做過國民政府公務員,也不是國民黨黨員。

  也就是說,自 “參加工作”直到去世,除了在1921年繳納過不足25塊銀元之外④,可以說,魯迅的收入雖高,卻沒有繳納任何個稅。

魯迅也會逃稅? 月收入過萬卻從未納稅

  1934年5月10日,魯迅與友人攝于上海內(nèi)山完造寓所前

文章來源:http://m.eeocool.cn/jiankangyangsheng/jiankangnews/4203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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